关于申报2019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第2批)和学术交流项目(第2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量:29775

各单位:

2019年度,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现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薪酬待遇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入选我校引进计划的博士后,薪酬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为30万元/年,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2、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2万元。

3、按照上海市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7.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度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6月12日。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本批次以2018年12月15日为时间节点)。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于截止日期之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Cate_Show.aspx?INFOCATEGORYID=website003004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胶装成册。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之内。

 

(三)申报时间

2019年度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6月12日。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于截止日期之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胶装成册。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按时申报,并按照本通知向申报人员做好政策解释。

2.各设站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请和获选资格。

3.请各单位须做好外籍博士后的政策介绍和组织申报工作,解决外籍博士后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请各单位注意报送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杜保源,中山北路3663号 办公西楼3105.

电话:021-62231157,18817563806.

邮箱:bydu@admin.ecnu.edu.cn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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